第一卷:默認 第514章 一家子臭不要臉
楊靜霞道:“媽,那金首飾和金镯子被陸均收走了,送給别的女人了。”
“胡說八道,我才沒有送給其他女人。”陸均今天是徹底看破這個女人了。
又蠢又壞!
當初還被她騙婚,想想都惡心得不行。
“陸均,你把金首飾交出來。”楊母理直氣壯伸手向陸均要東西。
羅慧珍本來就憋着氣,見狀,怒不可遏地拍開她的手,“一家子臭不要臉的,那些金首飾是我買的,隻送給兒媳婦和孫子孫女的,我現在宣布,楊靜霞沒有資格當我的兒媳婦了,贈送的禮物收回!”
“你欺人太甚!”楊母說着要抓羅慧珍頭發撕打。
陸均和警察正想拉開她們,羅慧珍已經利落地一腳踢向楊母腿上,踹得她瞬時跪地上。
老太太這身手,警察都看呆了一瞬,立馬拉開雙方。
“不許打架!”
“警察同志,我這叫自衛反擊。”羅慧珍自我辯護。
楊母又吃虧了,耍無賴躺地上打滾,哎呦地嗷嗷叫疼,“警察同志,她打人了,還是退休老幹部身份,她仗勢欺人!”
“那也是你先動手的,大家都看到了。”陸均道。
又補一句,“警察同志,我兄弟是軍人,他們欺負軍人家屬。”
警察聽聞,立馬有了鮮明立場。
斥責楊母,“你這個老太太每次都自己先動手打人,别人還手你就叫屈,我看你也拘留幾天吧。”
吓得楊母忙立即從地上爬起來,“我家裡還有孫子要照顧做飯,我得回去了。”
說完就跑路了。
本來她也算是局外人,警察沒追她回來。
男女結婚後,第一家屬負責人就是丈夫或妻子。
楊靜霞見母親被吓跑了,索性破罐子破摔,來個栽贓陷害。
“警察同志,是我丈夫先背着我找别的女人,我們本來就打算離婚的。”
“孫宇是我的初戀,我們準備結婚出國,不算是亂搞男女關系。”
警察自然知道她在無理取鬧攀咬,有沒有錯,看證據。
“你們沒有辦理離婚手續,你丈夫也沒有和别的女人開房被抓,現在的問題是你确實和婚外男人睡在一起了,這是流氓罪。”
聽到這項罪名,孫宇吓得不行,忙道:“警察同志,這事是誤會,我是擁有M國綠卡的永久居民,很多年沒有回來了,不懂這裡的法律,是這個婦女知道我回國,故意來勾引我的。”
“我隻是犯了男人的沖動錯誤。”
楊靜霞聞言如遭雷劈,瞬時淚如雨下。
“孫宇,你怎麼能說是我勾引你的,是你說要娶我,我才願意和你去酒店的。”
“不是,我都準備相親結婚了,你以老同學的名義來看我,又對我甜言蜜語勾引我……”
孫宇和十二年前一樣,敢做不敢當。
他怕自己被連累坐牢。
權衡利弊,隻能放棄楊靜霞了。
要是在後世,他們可以說隻是蓋被聊天,因為開門的那會兒,兩人已經穿上衣服。
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結婚證就辦事。
這個年代,可沒那麼容易忽悠過去。
警察凜然道:“孫先生,你雖然是M國人,但你在我們國家的領土上觸犯了法律,我們仍然有權對你執法。”
他又問家屬陸均,“我們對你妻子的處罰決定,你有什麼要說的嗎?”